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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烏魯木齊3月11日電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方有功 記者今天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,從4月1日起,新疆烏魯木齊市市民在道路上的13種不文明和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,將被處以5設計裝潢至50元的罰款。
  今年4月1日小分子褐藻糖膠起至2015年1月1日,烏市交警部門將以烏市天山區、沙依巴克區、水磨溝區、高新區(新市區)為重點區域,分別建立1到3個規範化管理示範路段路口,先行試點,再全面推開。對行人闖紅燈、不走斑馬線等交通違法行為展開查處。
  據介紹,因此項工作涉及群體多、範圍廣、法律性強,除了交警部門的執法以外,還將做好宣傳工作,提高市民交通安全出行的法律意識、文明意識。目前,烏市4個中心城區正會同交警部門對協勤人員開展全面業務培訓,併進行編隊分組,劃分責任區。對被處罰的行人或駕駛員,由交警部門負責組織一天的培訓教育,參加至少一天的現場協勤,並由各區縣和有關部門及時通報其所在單位、農村、社區,培訓和協勤期間所在單位要對其作曠工處理。各級文明辦視情節輕重,對被處罰人員所在文明單位進行誡勉、降級、撤銷關鍵字排名等處理。  (原標題:烏市將開罰行人闖紅燈 在中心城區重要路段試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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